占姆老師今天的問題是:「如果一對聾人夫婦去上產前訓練班,已預早約定了手語翻譯員,到了該上課的時候卻不見人來,診所的職員說:『對不起,我們今天只能跟健聽家長上課了,請你下次跟翻譯員一同來』,聾人夫婦當然很生氣,以後的課都不來上了。這件事的根本問題出在哪裡?」
碩士班的同學表達意見:「聾人有權上課,手語翻譯員沒來也不是他們的錯,沒理由拒絕他們的。」
「可是如果讓聾人夫婦繼續上課,如何解決溝通問題?」占姆老師問。
「可以做動作,可以寫字在白板上,可以說慢一點,讓聾人看口型。」
「我們應該要求診所的健聽職員忽然懂得跟聾人溝通的基本技巧嗎?」問得好,這也正是我想的。
「產前訓練班不是教產婦如何呼吸嗎?這一定有示範,聾人夫婦可以看得懂吧。」大家七嘴八舌地提供解決辦法。
「為什麼你們沒有人想過可以取消這堂課,順延至下次再上?」占姆老師問。
我們都隱隱覺得「這......好像太誇張了吧」。
到了下午的「手語翻譯過程」課,三年級的本科生也對這個建議有點保留:「健聽人佔了大多數,如果區區為了一對聾人夫婦取消上課,大伙兒要生氣的。」亞李說。
「可是如果一名重要成員沒能出席這堂課,能否構成取消這課的合理原因呢?」占姆老師問。
「等一等,」我說:「在健聽人眼中,『手語翻譯員」似乎不是一名『重要成員』吧。」
占姆老師問:「此話怎講?」
「健聽人嘛...會覺得,手語翻譯員就只是為了聾人而存在的囉。」
「真的嗎?」占姆老師連話都吊高了三度來問。
「當然不是真的,但在健聽人會想:『哦,他是跟那聾人一伙的』。」
占姆老師解釋,這件事,出於手語翻譯員誰歸誰屬的問題 (Ownership),那就是:究竟手語翻譯員為誰而工作?很明顯,不光是聾人吧。「手語翻譯員只為聾人工作」是一個常見的謬誤,健聽人往往忘記了:如果所有健聽人都懂手語,有能力跟聾人溝通,我們就不用辛苦翻譯了吧。
聾人夫婦參加產前課程,翻譯員除了把健聽人的話翻譯成手語,讓聾人明白上課的內容外,如果聾人有問題,有意見,翻譯員同樣要把手語翻譯成口語,讓大家可以雙向溝通。
健聽人只管自己說話,而且聾人一定要明白,「所以翻譯員有責任幫聾人去明白我的話囉」,但常常忽略了,聾人也有話要說的呀,你看懂手語不?不懂的話,你也要依賴手語翻譯員告訴你聾人在說什麼呀。
我們「聾人研究」的學生,當然站在聾人一方去想。可是占姆老師把同一個問題問過醫學本科生,人人都答「沒有辦法,要犧牲聾人,不能讓他們參與囉。」可見誰站在哪一方,一目了然。
「這件事的根本問題出在哪裡?」
回覆刪除如是中心安排產前訓練班的,中心知道有聾人會員,一定會找手語翻譯協會聯絡,安排手語翻譯員來為聾人會員翻譯。
如第一位手語翻譯員不能來,他應該立即通知手語翻譯協會,手語翻譯協會也應該立即安排找第二位手語翻譯員代替他,不是嗎? 難道手語翻譯協沒有應變工作嗎?